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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环境保护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3-07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

  现将科促局组织申报环境保护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转发如下,如有申报意向,请及时和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伊丽 010-62586406 zhangyili@nssc.ac.cn    

  科技处

  2016年3月7日

 

院属各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2月18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环境保护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78号,详见附件1),决定组织实施环保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构建环保领域创新网络。为做好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要求和推荐程序

  1. 凡是通过中国科学院推荐的各申报单位,应按附件通知要求进行材料准备。

  2. 申报单位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意向表报科技促进发展局。

  3. 我局收到申报意向后,将召开会议,协调统一申报单位,确定推荐项目。

  4. 3月29日12:00前,经过初审同意推荐项目的申报单位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技促进发展局。

  5. 4月1日前,科技促进发展局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