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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17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各支部及各位党员、干部:

  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中心党委、纪委就廉洁、文明过节,进一步明确要求并提醒大家:

  各部门、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院党组实施办法和空间中心实施细则,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利用节日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搞利益输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电子提货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收受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公款旅游;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借机敛财。对于与中心有业务往来的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等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及宴请等行为,要旗帜鲜明地表明拒绝的态度,审慎处理不明来源快递、邮寄的特产、纪念品、礼品等,防止违规问题发生。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运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倡导文明过节。

  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要严格遵纪守法,节假期间和八小时之外更要强化自我约束意识,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https://www.ccdi.gov.cn/toutiao/202109/t20210916_250226.html),请大家认真对照检查,以案为戒、筑牢底线、廉洁过节。

  节日期间如发现 “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可向中心纪委举报。

  空间中心纪检邮箱:kjzxjj@nssc.ac.cn

  祝大家中秋、国庆假期愉快!

  

  空间中心党委、纪委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