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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冬季党组扩大会议关于下一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的几点意见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5-12-29 | 【打印】【关闭】

2015年12月22日,中国科学院党组冬季扩大会议讨论了《四类机构建设布局规划》的报告,并就一些根本性、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明确了下一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形成如下意见。

1、关于研究所分类改革的目的 

研究所分类改革是我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旨在从根本上解决一些研究所存在的“大而全”、“小而全”和科研工作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碎片化扩张等问题,按照不同类型创新活动的规律和要求,在院层面构建分类定位、分类评价、分类配置资源的体制机制,发挥我院建制优势,有效组织实施重大创新活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出。通过研究所分类改革,带动和促进其他方面的改革创新,逐步构建具有我国和我院特色的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

  研究所分类改革是“率先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各方高度关注。“十三五”时期,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科学布局,积极稳妥加以推进。

2、关于研究所分类改革推进工作的重点 

“十二五”期间,启动试点的四类机构数量已经超过“率先行动”计划确定的2020年建成目标。考虑到筹建也是一个不断凝练目标、凝聚共识,不断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的过程,筹建数量略多于建成目标是合理的;根据建设任务和改革需要,可设定较长的筹建期。目前,还没有四类机构通过评估验收,完成筹建工作。对那些领域方向布局合理的四类机构,由相关部门按审批程序推进实施,但要加快制定四类机构验收办法,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高标准严格验收,对试点成效显著的强化支持,对试点成效不明显的落实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对那些领域方向布局不尽合理的,由相关部门联动形成整改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十三五”时期,四类机构建设应以调整优化、深化改革、提升能力为重点,在国家急需和我院有优势或学科建设急需的重要领域方向适当部署新建。四类机构建设要强化体制机制改革,根据改革需要采取增量资源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要细化分类管理的体制机制设计,在经济和人力资源配置、考核评价等方面,提高政策区分度;理顺四类机构与依托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责权利关系,保障四类机构的科研及运行管理自主权。

3、关于四类机构布局规划的工作安排 

要围绕国家需求和重大任务,结合我院主要优势特色和发展要求,按照6大领域16个方向,由会议确定的召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我院“十三五”时期四类机构布局规划。分管召集部门工作和协管有关领域业务的院领导共同指导和推进。规划局于一周内,按6大领域16个方向,将院“十三五”规划纲要(讨论稿)提出的84项重大突破和89项重点培育方向(可根据规划纲要修改情况进一步凝练调整)、已启动试点和相关部门前期提出拟试点的四类机构情况、研究所“一三五”评估结果、国家重大任务部署情况等与规划相关的背景材料,提交各召集部门,作为研究制定规划布局的参考依据,以避免重复交叉布局。

各召集部门应于一个月内,提出相关领域方向四类机构布局规划的建议,按程序提请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根据审议情况,由规划局汇总并牵头编制“十三五”时期四类机构布局规划,适时报批发布实施;同时根据四类机构布局规划和院工作会议讨论情况,研究制定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指导意见。在布局规划和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前,暂不启动新的四类机构筹建工作。

期间,由李静海同志根据冬季党组扩大会议讨论意见,在2016年度院工作会议上介绍四类机构布局规划的思路,提请会议讨论,听取意见和建议。规划局和相关召集部门根据工作进展,适时组织院学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

会议强调,四类机构布局规划必须强化顶层设计,规划局要加强协调,各召集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四类机构布局和建设工作。在四类机构布局规划制定和论证过程中,要重点考虑定位是否明确、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是否聚焦、任务是否确定、队伍是否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改革举措是否有力等要求,既要体现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避免重复建设,也要防止新的碎片化。要统筹考虑同一领域内不同类型机构的有机联系,注意形成整体竞争力。

4、关于四类机构建设与“一三五”规划和国家实验室建设之间的关系 

研究所分类改革和“一三五”规划都是“率先行动”计划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一三五”规划是指导和推动研究所明确定位、凝练重大产出目标和重点培育方向的重要抓手;四类机构是我院整合优势力量,分类组织实施重大创新活动的重要平台;国家实验室是体现国家意志、多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国家级综合科研基地。我院建设四类机构和国家实验室都要坚持“开放办院”的方针,加强与院外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协同创新。

实施研究所“一三五”规划是四类机构建设的重要基础。所有研究所都要认真实施“一三五”规划,坚持不懈抓好重大突破和重点培育方向。无论是否进入四类机构建设的研究所都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不断凝练定位和目标,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练好内功,瘦身健体,提升能力。

四类机构建设是谋划和组织国家实验室建设的重要基础。根据国家实验室建设的定位和要求,可依托单个四类机构筹建国家实验室,更要鼓励和支持在某些重大创新领域整合多个不同类型四类机构筹建。四类机构建设在体制机制改革和运行管理方面的探索,可以为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提供经验;国家实验室运行管理的相关政策设计和制度要求,也可以在四类机构建设中加以借鉴和推广。